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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现国建议:落实惠农政策,细化农业产品收购发票管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06   浏览次数:73

    

    全国人大代表、今麦郎日清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范现国。资料图     

    北京3月6日讯农民问题是每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关注重心,也是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的言论焦点。2015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今麦郎日清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范现国提出建议,要把惠农政策落到实处,通过优化卖粮流程和制度管理,方便农民卖粮、确保粮食增产又增收。

    范现国表示,通过调研河北农村的实际情况后发现,一方面,目前妇女老人是农村主要劳动生产力,无法实现亲自卖粮。另一方面,农户间口头协议“流转土地“情况大量存在。出现很多种植户种植面积偏大,粮食总产量相对较多的现象。

    与之相比,我国卖粮收粮的税收管理和环节管理脱离农村实际。农业产品收购发票只绝对针对农户,单户粮食销售额度限制严格。这直接导致了农民无法得到惠农实惠、农民卖粮不方便、粮食加工企业受收购发票限制无法敞开收粮等问题。

    他表示,农民卖粮难和卖粮不能充分享受惠农优惠,是农户选择自主储粮的因素之一。但农户储粮浪费惊人。国家粮食局的统计数据表明,我国农户存粮约占全国粮食总产量的一半左右,由于存储设施简陋,缺乏技术指导,每年因此造成的损失在400亿斤以上。

    对此,范现国建议,从三个方面进行调整,有利于既理顺农民卖粮环节,又不影响税务工作等管理:

    一是简化粮食收购环节,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作用。通过对龙头企业的授信,享受同等国有粮站的待遇,不再限制收购票使用量,不限制身份证等信息,也可以向“小粮商”使用收购票。通过采取积极、务实的粮食收购方法,提高广大农民的售粮积极性,减少粮食因销售、保存不当等造成的损失。

    二是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实行远程监控。如税务管理部门担心收购票放开使用存在风险,可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实行远程监控,也可通过生产电耗、生产能力、仓储能力等进行分析评估,即将电子信息监控设备安装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粮食收购计量设备上,实时监控粮食收购数量,实现企业同税务收购数据共享,这样既可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农民卖粮,又可以确保税务安全。

    三是为预防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加大收购发票管理处罚力度。在坚持现有管理方法的同时,加大对允许使用农产品(000061,股吧)收购发票企业的管理力度,一旦发现企业未按规定使用填开收购发票,不仅要按照有关规定该做进项转出的做进项转、该重罚的进行重罚,同时也要赋予税务机关取消收购发票使用资格的权限,消除企业浑水摸鱼、铤而走险的侥幸心理。

责任编辑:张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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